作者| 朋朋 编辑 | 范志辉
2023年10月11日,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厦门市文发办、厦门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宣传部、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厦门市湖里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承办的“2023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大会”在厦门市举行。
本次大会重磅发布了《中国数字音乐产业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整体回顾了我国数字音乐发展历程,系统总结了我国数字音乐产业新时代十年发展取得的重要成绩,详细分析了2022年我国数字音乐的发展情况,研判了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智力支持和市场洞察。《报告》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北京印刷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组成的项目组撰写完成。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文艺工作摆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位置,深入总结新时代文艺工作面临的新实践、新要求,深刻回答了事关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开启了崭新局面。
十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引领下,我国数字音乐平台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坚持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精品内容不断涌现,版权保护和交易体系日益成熟,服务人民群众、保障文化消费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
我国数字音乐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也为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经过近20年的市场培育,当下,音乐流媒体平台发展已日趋成熟,付费订阅模式也已成为主要音乐消费模式之一。与此同时,音乐直播和音乐社交等新业态也逐渐发展壮大,数字音乐多业态的融合步伐加快,在数字文化各领域渗透不断加深。中国数字音乐市场也逐步推进正版化进程,平台公司纷纷开始扶持原创音乐人和独立音乐制作人。
在政策的引领带动下,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模式得到不断优化和完善,产业各界积极探索音乐内容的创新;网络音乐授权机制和音乐播放平台运营模式更加优化,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一、政策环境持续完善,版权保护与网络法治并行
2022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国数字音乐领域通过政策组合拳加强内容引领,推进数字音乐技术与内容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国家版权局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构建数字音乐版权良好生态;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相关文件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
此外,相关部门相继对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开展集中整治,引导网络用户文明互动、合理消费,共建和谐文明的网络视听生态环境。同时,中国还率先数据安全、区块链、算法、深度合成、汽车数据、网络音视频等新技术新应用进行立法探索,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并形成了丰富的网络法治成果。
二、市场总规模约为1554.9亿元,在线音乐、短视频表现亮眼
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的测算,2022年,包括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音乐直播、在线K歌业务在内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总规模约为1554.9亿元,相较2021年,同比增长16.8%。
其中,我国在线音乐市场规模约为180.2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2.8%;音乐短视频市场规模约为410.3亿元,较上一年增长 19.8%;音乐直播市场规模约达 815.2 亿元;在线K歌市场规模约达149.2亿元,较上一年度略有下滑。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直播与短视频等社交属性平台的发展,构建起基于信任关系与情感纽带的音乐消费场景,成为助推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三、平台歌曲累计规模超亿首,新歌瞄准细分受众市场
经协会测算,截至 2022 年底,我国数字音乐平台歌曲累计总量约1.32 亿首。 从内容上看,在华语音乐的类型中,流行音乐占比最高,说唱、轻音乐、国风类等小众音乐开始受到关注。
就头部的1000首新歌而言,适合特定年龄段人群欣赏的歌曲占比约42%,适合全年龄段人群欣赏的占比约 12%,新歌受众市场更加细分。从音乐类型来看,流行音乐占比最大,达81.2%。
2022年,音乐短视频生产数量超百亿,音乐创意展示类内容超500万,主要包括填词翻唱、曲风改编、MV 混剪、 乐评盘点和音乐教学等多种类型的音乐类视频。其中,乐器演奏视频播放量超45亿次,乐器演奏活跃创作者数超 25 万,除此之外,00 后人群还喜欢小众乐器演奏。
四、独立音乐人成主力,整体收入水平有所提高
2022 年,独立音乐人数量超80万人,共创作超300万首音乐作品;其中,24岁以下的独立音乐人占比35%,30岁以下占比达到67.3%,青年群体是数字音乐创作群体的主力;从创作风格来看,排名前五的音乐类型分别是流行、民谣、说唱、古风、电音。
同时,2022 年,音乐人整体收入水平有所提高。在非学生音乐人群体中,月收入不足 1 万元的占比 66.45%、1万-5万元占比 28.43%、5万元以上占比 5.12%,音乐演出、音乐制作、音乐直播、版税、专辑销售构成了独立音乐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五、数字音乐用户达8.48亿,听众愿意为好歌付费
经协会测算,截至2022年,含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在线K歌、音乐直播在内的我国数字音乐用户规模约达 8.48 亿,占网民整体的79.5%。而且,我国数字音乐活跃用户群体以90后、00后的年轻用户为主,分别占比27.2%和41.9%。
其中,在线音乐月活跃用户数约5.8亿,同比降低6.7%;用户付费率持续上涨,总体付费率约为13.9%,但付费率相较于发达市场仍然偏低。
音乐短视频方面,用户数量超 6.5 亿,入驻短视频平台的音乐人超 150 万人,短视频已经成为人们发现新歌的最主要渠道。
用户行为层面,在线音乐活跃用户中,每日听歌时长大于1小时的音乐用户比例约为 64%,平台推荐的音乐播放占比上升至33.4%;2022 年,有接近 30%的音乐用户在数字音乐领域进行过消费,消费的方式包括会员、专辑/唱片、付费节目/视频、周边衍生品、演唱会和直播打赏。
从用户偏好来看,2022年,我国华语音乐播放量占总播放量 65%以上,华语音乐用户喜好的音乐类型前五名分别是流行、说唱、国风、轻音乐、电音;在短视频领域,大众对短视频中音乐内容的喜爱类型主要包括说唱创作、演出现场、音综卡段、素人翻唱、外文歌曲,其中,说唱、国风、ACG音乐和轻音乐的播放量最高,成为2022 年受众最受欢迎的音乐类型。
在直播领域中,超八成的音乐直播观众每天都会观看直播,多数用户观看时长在1小时左右,音乐直播重度黏性用户占比高于整体直播行业。音乐用户对于音乐人的支持方式主要包括观看相关节目、投票、购买数字或实体专辑、歌曲打榜、观看演唱会、二次创作及传播。2022 年,音乐用户通过观看相关节目支持音乐人的比例可达 48.2%,选择投票的用户比例约为 37.2%。
在回望2022年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报告》还归纳总结出目前国内数字音乐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
一、强化内容把关,鼓励更多精品创作
我国数字音乐领域长期以流量作为评价作品价值的重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尺,促使一部分创作主体为获取流量、过度迎合市场,违背创作规律和初心,导致粗制滥造、低俗媚俗、抄袭等内容充斥市场,高品质音乐作品数量偏少,歌曲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虽然平台和公司转向控制产量、提升品质,但相关问题仍然突出。
《报告》建议,加大平台内容,特别是对于播放量大、收入高的重点音乐内容进行管理;加强数字音乐平台编辑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强化编辑工作的把关能力。同时,通过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举办精品推荐活动等方式,引导产业加强精品内容的创作和传播。
二、加强版权治理,规范版权交易模式
数字音乐产业发展中,版权问题一直是行业关注的重点。近年来,虽然版权保护工作得到了加强,但诸如公平分配、拼贴式抄袭等深层版权治理问题仍有待解决。
《报告》建议,应建立健全重点音乐内容的版权基础信息与授权信息备案机制,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引导建立规范化版权授权机制,保证版权交易遵循统一标准,促进行业有序化发展。同时,应探索建立音乐版权许可费市场价格评估机制和专业评估机构,引入公证机制,由行业组织牵头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依照实际使用量进行付费与分配,保障版权收益结构全面、合理。
三、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探索建立大数据平台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为重要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但我国数字音乐产业未建立全覆盖音乐作品信息的数据库,存在数据真空地带,数据单一化、信息质量低且覆盖度不足等问题凸显。
《报告》建议,建立数字音乐行业的基础数据库是行业数据管理的核心,为保证数据的科学、完整和权威,由相关行业组织牵头,联合数字音乐上下游企业,共同制定标准规范、开发相应的系统,并探索建立音乐内容大数据平台。
《中国数字音乐产业报告(2022)》的发布为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指导,在未来,内容精品化将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高品质的音乐作品成为吸引用户、提高用户付费比例和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的核心要素;技术赋能将加速产业创新与变革进程,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将为数字音乐领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业态融合将助力我国数字音乐国际影响力提升,数字音乐将成为传播中国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世界认识中国的又一张名片,实现文化强国目标的重要力量。
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应对挑战,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必将在原创音乐、科技创新、跨界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加突出的成绩,使得中国话语体系和叙事体系更为丰富,为中国数字音乐在国际上赢得更多的关注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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