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的商标权纠纷,近日又有了新进展。
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其官方渠道发布声明表示,根据7月2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已经驳回了泰国天丝对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的商标侵权诉讼请求。
7月31日,泰国天丝发布声明回应称,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且不具备执行力,并表示将提起上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月1日下午,中国红牛针对泰国天丝的声明再次作出回应,声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有事实依据的,合理且合法,并表示将坚决对抗任何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
本次诉讼起源于2021年。当时,泰国天丝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对中国红牛的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发起了诉讼。
经过审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泰国天丝目前没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中国红牛侵犯了其商标权,因此它在本案中指控中国红牛的下游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的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
中国红牛随即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再次明确认定了最高法对红牛商标权属相关再审案中的核心观点“50年独占使用权”。
对此,泰国天丝在其发布的声明中指出,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生效判决已明确确认“红牛”系列商标归天丝集团所有,并且天丝集团对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使用许可已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声明强调,“红牛”商标的权利归属稳定且清晰。
中国红牛认为,长沙中院的判决是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各级代理商和经销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合法权利的重要支持,同时也再次确认了中国红牛自1995年起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
尽管在一审中败诉,泰国天丝仍未放弃诉讼。泰国天丝在声明中表示,此案自立案后三年内一直没有开庭审理,直至2024年3月11日才开始审理。直到7月29日,在没有出现任何新的判决、新的事实或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同时,泰国天丝宣布将形成书面报告,并在近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交。
双方的争端,恐怕还会持续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