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7月9日消息,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2024年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通告,涉及15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抽检详情:
本次抽检的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器与蓄电池 (蓄电池防篡改)、互认协同充电。
据通告,标称品牌为“雅迪yadea”、“爱玛”、“台铃TAILG”、“绿源”、“小刀”、“新日”等15批次产品,标识与警示语不符合规定。
标识与警示语项目标准中要求车辆电压高于特低电压35.0V(直流)和16.0V(交流)的主回路和蓄电池系统,其容易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罩等应在易见的位置清晰牢固地标注当心触电的图形标志;蓄电池系统的外表面应有醒目的“非专业人士禁止打开”警示语句;蓄电池系统的外表面应清晰可见地注明其充电和放电的工作温度范围、最大充电和放电的电流、放电最低终止电压、充电最高终止电压等参数,以便识别。标识和警示语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无法起到警示使用者的效果,增加使用者触电风险。
标称品牌为“台铃TAILG”、“赛克SYKEE”、“绿源”、“新日”等7批次产品,互认协同充电不符合规定
互认协同充电项目标准中要求车辆蓄电池系统应有与充电器互认协同充电的功能。蓄电池系统充电应先与充电器进行互认协同识别,通过后才能开始充电工作。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会造成充电器型号与蓄电池系统不匹配的情况。
标称品牌为“雅迪yadea”、“台铃TAILG”、“爱玛”、“小刀”等6批次产品,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规定。
蓄电池防篡改项目标准中要求:(1)蓄电池固定在电池组盒内,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电池组盒与电池组盒安装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2)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 mm,且不晃动;(3)电动自行车不得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4)电动自行车不得有外设蓄电池托架。该项目是为了防止改变蓄电池电池容量或者电压,篡改蓄电池可能导致电动自行车原来规格的导线无法承载车辆的最大工作电流,导致导线发热,从而引发车辆起火,篡改蓄电池电压也更方便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限值。
本次抽检的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