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9月19日消息,9月15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发布消息称,茶饮品牌“本宫的茶”关联公司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本宫餐饮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老赖)。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书,加盟商黄某某与本宫餐饮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签署了调解书,确认双方签订的《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于当日解除,本宫餐饮公司需在8月25日前分两次按时足额向原告黄某某返还使用费70000元,若未按时足额返还任一期款项,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0000元中未履行的款项及违约金8000元。
因被告本宫餐饮公司未履行约定,8月4日,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6日,本宫餐饮公司法人代表郑权被限制消费,9月15日,本宫餐饮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宫餐饮公司旗下拥有茶饮品牌“本宫的茶”,后者注册于2015年,是一家将中国元素、高颜值、轻奢茶饮融合的茶饮品牌,主打加盟模式。窄门餐眼显示,截至9月18日,本宫的茶在国内有门店318家,其中287家正常营业。
明星胡海泉为本宫的茶的联合创始人,不过,2023年1月,由胡海泉持股44%的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在胡海泉退出本宫的茶之前,该品牌上一次引起广泛关注是在2022年5月,当时本宫的茶因为偷税漏税被相关部门罚款。
除了与加盟商黄某某的纠纷外,天眼查显示,2023年1月3日-2023年9月7日,本宫餐饮公司被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和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先后执行共7次,被执行总金额为55.8707万元。
此外,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023年以来,本宫餐饮公司还被余某、姚某、陶某、北京悦览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目前案件还在审理当中。